我国水族人数不多,集中居住在我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东南面的三都水族自治县。
也有分散居住在荔波、独山、都匀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榕江、黎平、从江等县境的。
三都水族自治县是夹谷盆地,盛产大米和杂粮,交通不太便利。
县城有一条主要河流——都柳江横贯全境,流入榕江县。
水族人口占三都自治县总人口的百分之六十左右,集中分布在三洞、九阡、水龙、都江、周覃等几个区里。
三都水族自治县也杂居有汉族、苗族、布依族等兄弟民族。
水族主要的节目有“端”节、“卯”节。
此外还有与汉族共同的“春节、“端阳节”、“清明节”等。
“端”节,水族叫“借端”,是水族最大的节日,相当于汉族的春节。
“端”节是从每年农历八月第一个亥日起,连续两个月内分批在亥日、午日、未日、申日欢度,称为过“端”。
“卯”节,水语叫“借卯”。
每年农历六月择一卯日举行,各地区按习惯顺序先后举行。
过“端”节的地区不过“卯”节,过“卯”节的地区不过“端”节。
每当节日,各地男女老幼穿着盛装来到固定的“端”坡、或“卯”坡参加赛马或唱歌,庆祝一年来的丰收和祭祀祖先。
水族妇女的服装,一般有黑、青、蓝、浅蓝、白色等几种布料,经济条件较好的妇女有用青织贡缎或本色提花的软缎做衣料。
她们的服装有两种形式。
一是青年妇女头上戴满银饰,上衣及袖子短而肥大,衣领矮,对襟,肩背胸襟、袖口用色布镶宽边,有的可以加上一条彩色栏杆,不用挑花刺绣。
到了冬天,妇女多半要穿一件白色羊皮衣,袖口及前后衣边露出一道白羊毛,下穿长裤直到脚后跟。
最特殊的是,中间还要穿一条百褶裙子。
水族妇女喜欢穿自己做的白布袜,套上一双绣花鞋。
另一种服装,上衣长到裤盖,矮领,大襟右衽,袖子长,平袖。
裤子长到脚后跟,不穿裙。
头上包青布帕,夏天包白布帕,脚穿白布袜子套绣花鞋。
水族妇女的苗族服饰,缎面镶花边夹衣。
时代是清末或民初。
长88厘米,肩袖宽68厘米,腰宽12厘米。
衣料为浅色缎面,矮领,长袖。
袖口镶黑缎绣彩色折枝菊花、蝴蝶宽花边。
领、肩、胸襟及前后摆镶黑缎宽边并加一条丝织彩花边。
胸牌上置两个钮扣拌,铜花扣头。
这花衣与汉族清代妇女的服装样式,制作方法均相同。
特别是袖口宽边使用的折枝菊花图案,用色和绣制方法,几乎完全一祥。
水族妇女的银饰,有头饰、胸饰、手饰等。
省博物馆所藏有以下各种: 头饰:有掐丝花蝶发箍簪,银梳子。
水族掐丝花蝶发箍簪,用四支、五支均可。
长11一14厘米,重165.7克(以五支计量)。
制作方法,用两根银片,一直一横作支架,成丁字形,横条平放成弧形。
用银丝支撑着先做好的蝴蝶、石榴、花片。
蝶须及花蕊用银丝扭成弹簧,簧顶穿一粒小白珠,顶端露出红、绿、黄等彩色丝线须,每一支花的四周边沿系上叶片形练坠五至七系。
包银寿星木梳,长13.2厘米,宽8.5厘米。
梳背两面用薄银片压双龙戏珠或双风朝阳等纹式。
梳背边沿焊细银丝,正中焊上先做好的五个立体寿星,脚边各系一串蝴蝶叶片练坠。
水族妇女发髻挽在头顶,上插五支蝴蝶针,以前面为中心,分插成半圆形,后面插银梳使成圆形。
胸饰:有双环银项圈,压花带响铃银压领,“龙凤呈祥”银压领等多种。
双环银项圈,圈径小的16.7厘米,大的18.6厘米,共重52l克。
四方形,实心,中间宽两头窄,无纹式。
项圈两头向外钩,加工成棱形,以三节形银拌系之。
压花带响铃压领,圈径32厘米,圆形,前宽后窄,后面为开口活动扣式。
上饰双龙抢宝。
宝系一粒自色玻璃珠,双龙向左右伸展弯弯曲曲在云雾中起伏。
外沿有四十五串响铃系坠。
中坠长,边坠短,构成一弧形。
其上分别坠有鱼、猴、鹿、猫、鸡等动物。
正中一钻花大圆牌,牌下吊有剑、刀、挖耳、牙签、针夹等物。
“龙凤呈祥”银压领,长29.5厘米,宽7.5厘米,重336.5克,用薄银片压花作底成半圆形,边沿压成莲花瓣。
正面用掐丝作海水波涛,双龙在水中邀游,凤鸟在海上飞翔,鱼虾跳跃,蝴蝶飞舞。
图案形象生动、活跃。
鱼、龙、蝶须用银丝扭成弹簧支撑着红、绿、黄色丝线,弹颤时显得五颜六色,鲜艳夺目。
银牌上端两角,有两个小银圈,以系银练。
牌下系十一串蝴蝶叶练坠。
水族地区的苗族服饰银压领形式很多,妇女们可根据自己的喜爱和经济条件选用配戴。
银手饰,有牡丹纹银吊包,蝴蝶银吊牌,金钱万字银手镯等。
牡丹纹银吊包,长30厘米,重123克。
为压花合模,中空腰子形。
两面是牡丹花纹,边沿两道突出的小米珠纹,颈部直条纹式,左右肩部焊节两个小银圈,以系银练。
练之上端有小银圈,正中系四瓣花牌。
银吊包下沿有金钱、绣球等五坠,各有刀、剑、戟等配饰。
蝴蝶银吊牌,长约48厘米,重190克。
为压花合模,中空有立体感,分四段组成,以蝴蝶为主,上有三个小圈连接绣球,蝴蝶下系十一条绣球大刀坠。
这种银吊牌,水族妇女佩在腰间或拿在手上,与其它兄弟民族妇女的佩戴方式显然不同。
金钱万字手银镯,重17.3克。
模铸压花,空心、圆梗,花纹有古钱纹、万字纹、扭丝纹、书卷纹各分一段。
图案匀称,做工细致。
苗族不断迁徙中经过长期发展,到近代之后随着政治和经济环境的逐步固化,本民族服饰有着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特征,在文化传承中替代文字成为载体,同时又区别于服饰‘昭名分,辨等威’的传统社会功能,无论在衣服或饰品图案上都体现出非写实性、非单一性和非规律性的抽象意识。
二、苗族服饰文化(一)基本特征苗族本身在不断迁徙的过程中,为了使本民族能够在动荡的社会存在下来,同时能够抵御住封建专制的统治阶级民族压迫以及歧视。
苗族的民族意识就非常强烈,把本民族的服饰传统纯正性作为保障民族独立、维护和强化民族意识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。
而且这种意识相当根深蒂固,这也就是使苗族服饰在传承上保持着稳定的另一种主要的因素。
(二)发展渊源关于苗族服饰,史籍中多有记载。
其中最早见于西汉刘安等所著《淮南子》“三苗髽首”的记载,当时苗族先民就有掺麻入发、盘髻于头顶的习俗。
南宋范晔《后汉书·南蛮西南夷列》记载,秦汉时期苗瑶先民“织绩木皮,染以草实,好无色衣服,制裁皆有尾型”,“衣裳斑兰”。
后晋刘熙《旧唐书·南蛮西南蛮传》载,唐代五溪地区“男子左衽、露发、徙跣。
妇人横布两幅,穿中而贯其首,名为通裙”。
南宋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载,宋代五溪地区“男子未娶者,以金习插髻;女子未婚嫁者,以海螺为数珠挂颈上。
”②明清以后,有关苗族服饰的诸家著述图录更为详细。
明弘治《贵州图经新志》,记载了贵州各地苗族服饰特征。
贵阳一带苗族“男髽髻,着短衣,无袖,惟遮覆前后而已。
裙亦浅蓝色,细摺,仅蔽其膝”。
③这样的蓝色带细褶皱短的裙子,就是现在俗称的百褶短裙,直至今日,这样的百褶短裙仍然是苗族服饰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但是已经不再是男子的服饰。
而其他地域,如龙里、镇宁、石阡、黎平、麻江、三都等地,虽然各自有细节区别,但男女皆盘发,蜡染衣服,短裙等仍然是相同的。
清代同治年间《毕节县志稿》载,黔西北一带苗族“衣裳以花饰为主,领、袖及裳皆绣五色或以红绿布为缘。
”“男子结发作髻,以色线扎之,加梳于顶前。
衣前短后长,无衿钮,窍其上而纳首焉!裤及缠胫皆麻布。
女衣亦同,……用筒裙”。
④清中后期始,由于清政府在苗族地区推行“改土归流”政策,鄂西、川东、湘西、向南以及黔东铜仁、思南、石阡等地苗族妇女易裙穿裤,男子服饰渐演变。
苗族的分布广泛,在逐步发展的过程中,支系繁多,服饰的品类也很丰富。
苗族服饰工艺及其精湛,分有常装和盛装。
常装主要是以平时生产活动方便为前提,多呈简朴。
盛装主要是为重大的节庆活动准备,华贵而隆重。
苗族服饰区域特征明显,这种跨省的区域性差异有较大的不同。
同省市等地缘相近的苗族服饰差异虽然存在,但是只是细节的区别。
(三)男女服饰的区别苗族的男人服饰主要是穿对襟或左衽上衣或是长衫,穿长裤,束着大腰带,缠青布头巾,到了冬天要缠裹腿。
而苗族女子服饰种类就比较繁多,无论从色彩还是款式上。
大多数苗族女性都穿着镶绣、织补大襟或者是对襟上衣。
穿着宽腿裤。
绣花边镶在衣襟和袖口上。
穿着的裙子款式大多数为百褶或是筒裙,裙类有长有短,以褶皱多为美。
腰间会系着绣花的胃药或者是围裙,和男性一样都会绑着裹腿。
但是女性在头饰方面很讲究,发髻样式复杂。
头部、颈部、手腕上喜欢带着各种银饰,盛装时银饰的重量可达10多公斤。
少数民族地区,继承和发扬了传统的蜡染工艺,而且广泛流行,已成为少数民族妇女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艺术。
这里的少数民族以蜡染作主要装饰的有黄平、重安江一带和丹寨县。